管理员 2022-09-15 10:23:59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便利化改革和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电子证书试点工作成功的基础上,正式推行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与效力 对于由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包括全国统一组织和我省自行组织的考试项目),实行电子证书。其中,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同时制发纸质证书。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表明持证人具备相应职业资格。